北约对南联盟发起“不可抗拒力量”的军事行动,据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为了维护北约的“信誉”。
什么“信誉”?
首先是为了证明北约说话算数。自去年10月以来,北约一直以强大的军事压力,企图迫使米洛舍维奇就范。去年,米洛舍维奇在最后一刻作了让步,北约的飞机才没有起飞。今年在朗布伊埃谈判几次延长之后,米洛舍维奇依然拒绝签字。北约深感脸上无光,认为如果再没有动作,其“信誉”就大大受损了。北约下个月就要在华盛顿庆祝其成立50周年。在“赢得了冷战的胜利”,并成功地扩大到19国之后,北约很是踌躇满志,决定在21世纪充当起欧洲安全的主角。此时此刻,一个小小的南联盟总统,居然在家门口对它的警告和最后通牒置若罔闻,真是胆大包天!美国主导下的北约从来是“一言九鼎”的。此例一开,今后北约的“严重警告”或“最后通牒”就有成儿戏之虞了。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。
其次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。南联盟军队有限的飞机和地对空导弹,在北约眼里不过小菜一碟。但北约却调动了400多架飞机,两艘航空母舰。除了B-52、F-117等先进武器外,还首次出动了1997年才服役的B-2隐形轰炸机。如此大动干戈,无非要在世人面前证明北约的“可靠性”。
看来,北约的上述两个目的算是如愿以偿了。不过,它在维护“信誉”的同时,却在全世界丧失了它的“声誉”。
什么“声誉”?
北约自成立以来,一直自称是一个区域性防御组织。作为北约核心的华盛顿条约第5条规定,任何对其中一个成员国的侵略就是对所有成员国的侵略,所有成员国有权作出集体反应。一直以来,北约基本上也还遵循了这一原则。但对南联盟的行动说明北约已从防御性组织变成了一个进攻性组织,说得明白一点,就是一个侵略性组织。
北约向一个主权国家开火完全是单方面的决定,没有联合国安理会的明确授权,甚至也没有欧安组织的首肯。这显然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。北约是不肯承认这一点的,说自己是为了防止“人道主义的灾难”,“打击的目标是精心选择的”。这当然是诡辩。炸弹是不长眼的,北约武器再先进也不可能做到指哪儿打哪儿。事实证明,无辜的平民百姓总是炸弹的主要牺牲品。
应该说,在“信誉”和“声誉”之间,北约还是经过一番权衡的。最终它决定置后者于不顾而选择了前者。由此,北约将永远背上违反联合国宪章的罪名,开始它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向一个主权国家开战的历史。
总而言之,对南联盟的轰炸撕下了北约“和平与安全卫士”的面纱,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。北约的“声誉”这回算是彻底完了。